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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产继承
您好,大律师,我想问下这条怎么解释: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。  《继承法》第25条第 2款规定: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,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。到期没有表示的 ,视为放弃受遗赠。 我外公遗嘱是15年立的,外公在17年2月份去世的,到这次今年5月份开庭我们才知道有这个遗嘱,该遗 嘱是否在有效时间内,谢谢。
地区:上海-闸北区 分类:民事法律-遗产继承 提问时间:2017-06-08 21:32:21
提问者:angelcn888
 
张宁
张宁律师
上海 静安区
18621078611
您好,在您能证明自己知道的时间起开始计算两个月的时间,您需要做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才有效的。
回答时间:2017-06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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